| 标题: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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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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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你好,我想咨询个问题,我今年3月份到一家小型重工企业做保安工作,并签订了2010-2013年为期3年的同,当时说好是干24休24小时,结果干了半年,8月份公司又招来一个保安,原来4个人现在5个人,结果就变成了干8个白班休一天一宿,因为不满如此干法,我和保安队长交涉未果,我又去找公司办公室主任交涉,结果他们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,叫我自己去公司办公室签字办理离职手续,离职手续我没去办,公司办公室主任就叫我回家,说再来上班也没工资,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找谁?具体能获得什么补偿啊? |
| 来自:113.226.24.88 留言日期:2010-8-28 16:42: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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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
你的这种情况,属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,可以得到双倍的赔偿金,你可以到所在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。 |
| 回复:姜冰律师 回复时间:2010-8-30 11:00: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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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题:公司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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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留言者: |
匿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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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律师您好!我想知道,作为中国境内一家私营企业,现在被一家外国公司看中,想收购,这种情况下,国内的私营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,办理哪些手续?在法律方面有什么说法?
另外,作为外国公司,他们收购的企业以后也应该是外资企业了,但现在被收购的公司是私营企业,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? |
| 来自:123.185.67.226 留言日期:2010-8-27 12:07: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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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
国内企业主要做好资产评估,看是什么性质的收购,不同性质的收购在法律上是不太一样的。 |
| 回复:姜冰律师 回复时间:2010-8-27 14:37: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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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题:财产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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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留言者: |
匿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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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律师你好!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中能及时回复我的问题。就上一个问题我还有疑点,我婚前买的房, 我死后不想留给他,我能否背着他立遗嘱吗?遗嘱成立吗?还有他的房子 在他死后我有权利卖掉吗? 谢谢你! |
| 来自:124.93.242.201 留言日期:2010-6-11 14:05: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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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
你婚前的房子,你可以背着他立遗嘱,遗嘱成立,但最好进行公证,他的房子,在他死后你不能单独卖掉,必须征得他的继承人的同意才能卖掉。 |
| 回复:姜冰律师 回复时间:2010-6-12 10:50: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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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题:财产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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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留言者: |
匿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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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律师你好!我想咨询 我现在住房是我婚前买的 我死后他还有继承权利吗? 还有婚后半年多他用自己钱和借的五万元在外地购买房子 他有权利背着我立遗嘱吗?麻烦你请给指导 谢谢! |
| 来自:124.93.242.200 留言日期:2010-6-9 14:48: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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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
婚前房产,在你死后,他与你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同样的继承权,婚后他购买的房产,属于你们婚姻共同财产,你享有50%的产权,他有权利背着你立遗嘱,但只能就他享有的那50%部分立遗嘱。 |
| 回复:姜冰律师 回复时间:2010-6-10 11:44: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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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题:民事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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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留言者: |
匿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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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律师您好:
我是2010年3月中旬因同事暴力发生的工伤,因为工伤认定时要公安机关的结论证明,公安机关说等案件判刑后才有证明,如果在判刑是我要求了对方的民事赔偿(主要是医药费),劳动局拿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,还能做工伤认定吗?如果不能的话,怎样才能做工伤认定?拜托了,谢谢您给我解答! |
| 来自:117.80.230.157 留言日期:2010-6-7 22:11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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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
是否得到民事赔偿,不影响你申请工伤认定;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,但实践中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一般不能兼得,如果民事部分仅赔偿了医药费,工伤部分你可以继续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其他补助金,如果民事部分已经赔付了伤残赔偿金,那么工伤部分你不能再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但可以得到其他补助金。 |
| 回复:姜冰律师 回复时间:2010-6-8 14:57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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